清算组的主要职责

1、企业成立清算组的情形有两种,一种是协商解散企业,企业资产足以偿还债务,另一种是企业宣布破产,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清算组。

2、清算组成立后,企业接管整个企业,并从元法定代表人和留守人员处领取资产清单原件和有形资产清单,接管企业的全部财产、账簿、文件档案、印章、证照及相关资料。

3、企业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后,编制财产明细表、资产负债表和债权债务清单,按公司流动资产清偿债权债务。

4、成立企业清算组,依法收回企业财产,对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行使财产权。

5、企业应当成立清算组,对企业存量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置,在清算范围内决定是否履行合同、开展经营活动,并确认免征权、抵销权和追索权。

6、企业成立清算组,对企业财产进行委托评估、拍卖和变现。

7、企业成立清算组,依法向企业提出并实施财产处置分配方案。

8、由企业成立的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。

9、企业成立的清算组代表被注销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。

10、由企业设立的清算组代表被注销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等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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